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一线城市购房安家。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众多外地购房者。外地公积金账户的购房者如何能在深圳顺利贷款购房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助您轻松实现跨城购房梦。
一、什么是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
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是指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将其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深圳,并在深圳使用这笔公积金贷款购房。这种贷款方式为跨城购房者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购房成本,提高了购房效率。
二、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 贷款额度高: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最高可达100万元,相比外地公积金贷款,更能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2. 贷款利率低:深圳公外市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为购房者节省了利息支出。
3. 贷款流程简便: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流程相对简便,购房者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贷款。
4. 享受政策优惠: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宽松,购房者可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三、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购房者需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2)婚姻状况证明;(3)公积金缴存证明;(4)购房合同;(5)收入证明等。
2. 提交申请:购房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审核审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4. 还款:购房者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四、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购房者需确保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欠缴情况。
2. 购房者需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3. 购房者需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办理贷款,确保贷款安全。
4. 购房者需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为跨城购房者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购房成本。购房者只需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即可轻松实现跨城购房梦。在此,祝愿广大购房者顺利办理贷款,早日拥有自己的温馨家园。
引用权威资料:
1.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外市公积金转深圳公积金贷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还需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贷款顺利办理。祝愿大家早日实现安居乐业!
法律主观:
深圳市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也可以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当劳动者退休时,个人帐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关于“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二)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二、深圳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以上就是对“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建造、翻修、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的费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身份证;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提取:无需提交租房合同《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购房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外地转入深圳市的公积金只要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市转深圳公积金贷款;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外市转深圳公积金贷款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外地住房公积金是不能在深圳贷款买房的。目前支持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的城市有四个,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除此之外,其他城市暂时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认的。
住房公积金买房需要满足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外市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连续上缴1年(满12个月)。
(二)准备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原件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公积金申请单。
(三)流外市转深圳公积金贷款程:
1、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
3、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4、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5、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6、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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